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
公 告
本院定于二0一七年四月十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,在本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,由色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泽周、唐民、旺青盗窃罪一案。
特此公告
色达县人民法院
二0一七年四月十二日